关于做好2008年秋季教材领取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08年秋季教材发放工作现已开始,为了保证本学期教材正常供应,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教材领取工作。
一、教师用书发放
教师使用教材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在《教材领取单》上填写本学期任课教师姓名、所需教材名称和数量后,于29日到图书馆门前统一领取。
二、学生教材发放
时间:8月30日 -- 9月2日 每天8:30 -- 17:30
地点:图书馆门前
1.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负责填写《教材领取单》,并签字盖章确认。学生凭《教材领取单》、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以班级为单位到图书馆前领取教材。领取教材时,由各班负责人在《批销单》(图书经销单位打单)上签名并留联系方式。《批销单》一式四份,一份由班级负责人保管,作为班级教材费核算依据;一份送教学单位教学秘书;一份送教务处;一份由图书经销单位保留。
2.班级负责人领取教材时,须当场点清数目和品种。教材一经售出,除质量问题外,不得退换。
3.发放教材时,班级负责人须制作教材发放明细表,经领取人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学生个人教材费核算的依据。
4.因转专业、退选、质量问题等原因需要退换教材的,应自领书之日起一周内进行退换,逾期不予办理。
三、教材费结算
时间:9月9日 -- 9月11日 每天8:30 -- 17:30
地点:图书馆门前
1.各班负责人须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收齐本班教材费,凭《批销单》与图书经销单位进行结算,并把收据交回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学生自留一份复印件。各教务秘书将收据收齐后交教务处。
2.学生不得拖欠教材费。对故意拖欠教材费者,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
附:书商联系电话 13527220040
教务处
200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