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
关于毕业生提前考的有关说明 (教务处通知)
为保障我校200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审核工作的顺利完成,以及配合学生就业派遣等相关工作的有效实施,现决定对2009届毕业生部分课程安排提前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前考试报名资格
1、因故未按时修读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目前仍在按原计划修读课程且原定于本学期末考试的应届生。
2、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往届生,本学期补修课程可以申请提前考试。
注:已修读完教学计划课程但未获得学分,目前仍在重修或补修相关课程的学生必须按计划参加期末考试,不安排提前考试,但可以报名参加毕业前重考。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3月30日~4月10日。
2、考试时间:4月20日~4月26日。
3、报名方式: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考试课程及学生名单,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并通知学生提交申请,如有遗漏,请及时联系更正。
三、考试组织及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考试课程预排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学生提交申请时即告知相关信息,报名工作结束后,将考试具体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2、考试要求:
考试形式、命题范围、考试成绩评定由学院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正常水平。试卷及成绩单需注明“提前考试”字样。
3、提前考试结束后,最后将考试成绩报教务处备案。
四、补充说明
2005级毕业前重考报名时间延长至3月30日截止。
教务处
2009年3月25日
另附:
毕业生(结业生)申请补(换)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流程
毕业生(结业生)申请补(换)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流程
延期学习毕业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或学位授予条件可以申请补(换)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按以下流程办理:
教务处网页下载相关表格:
1、《补(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2、《补发学位证书申请表》
3、《补发辅修证书申请表》
4、《补发双学位证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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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申请表及照片交学生所属学院教务秘书
补发辅修证书或双学位证书申请表及照片交辅修学院教务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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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学院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到辅修学院领取双学位证书或辅修证书
说明:
1、各类证书补发一年办理两次。第一次办理:每年5月10日前提交申请表;第二次办理:每年9月5日前提交申请表。
2、5月提交的申请,证书于7月1前发放。9月提交的申请,证书于10月1日前发放。
3、2002、2003级学生申请补发毕业证书须于每年的5月份提交申请。
4、学生提交的个人彩色照片必须是中国图片社拍摄的学历相片。各类证书所需照片规格如下:
毕业证书:2寸 学位证书:2寸
辅修证书:1寸 双学位证书:1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