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转专业工作仍按以下规定执行:
1、原则上转专业只面向一年级学生;
2、原则上文科与理工科专业学生不能互转;
3、艺术类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互转;
4、由转入专业确定转专业接收条件、名额及考核方式等。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针对上述规定中的第2、3条,学校教务系统已作相应的申请限制。
三、请各学院(部)于5月19日前将本单位转专业计划(包括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条件、名额、考核方式等信息)纸质版(须有教学院长签字和学院盖章)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确认后正式对学生网上公布。
联系人:于芳 联系电话:6126006
教务处
2010-5-10
附件1: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办理程序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办理程序
1、学生网上报名 5月24日—6月4日(第13、14周)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web子系统(网址http://172.16.5.138/),在[信息查询]—[转专业查询]下查看公布的各学院(部)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条件、考核时间等情况;学生须在网上[信息维护]—[转专业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保存申请]网上递交申请, [输出打印]打印《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两份交转入学院(部)。
6月4日下午5点转专业网上报名截止,网上申请转专业功能关闭。
2、学院(部)确定转专业名单6月7日—6月11日(第15周)
学院(部)在规定时间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试或面试);教务秘书根据学院(部)的考核结果,在“教务系统”中确认转专业学生名单;转入学院(部)将考核通过,并将签字盖章的《bat365在线官网登录珠海分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两份,交教务处审批。
3、教务处网上公布转专业名单 6月18日
特别提示:转专业申请批准后,学生按转入专业缴纳2010—2011学年学费。
教务处
2010年5月10日